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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
不能。目前只有珠三角8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在这8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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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珠三角8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在这8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述其中任一城市购买住房时,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均可向购房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此之外的城市暂未实现互贷业务。如您需要在当地使用住房公积金,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职工在异地购房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新出的2016年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要满足的几个条件: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二、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的提供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原来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只针对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的在职职工,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才可以。
一,山东省内的公积金都是可以支持跨市转移的,除了青岛市以外都是可以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的!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三,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的前提是: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2、单位合并、分立的;3、单位解散、撤销、破产,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4、其他原因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四,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到宁波市以外地区需提供的材料: 1、商调函、工作调动文件; 2、填妥并加盖转出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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