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者都是协议人对婚前或者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进行协商。本质没有太大不同,如果细分大概有以下几点: 1、协议双方身份不一。婚前双方是准备结婚的对象,后者是已经结婚的夫妻。 2、协议生效的时间不同。前者是以结婚登记为生效,后者是签订后生效。 3、前者办理是在婚前,后者办理是婚后。 从内容到法律后果没有不同。
【法律意见】 婚前财产公证意义: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帮助人们弄清家庭账目,它是对双方财产的一种保护,而不是感情的障碍。它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乃至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前就取得房产和产权证)、还有投资股权证书,可以建议也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书证往往证明力更强。
1、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的矛盾婚前财产公证使财产和爱情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矛盾,使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分离。婚前财产公证让渴望爱情的人产生了恐惧感。婚姻是在双方相爱,信任的基础上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婚姻是两个人感情积淀的结晶,结婚只是一种形式,对两者关系的界定。而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显得多余,而且与爱情的基础相矛盾。婚姻不需要靠办理财产公证来保障,财产亵渎了爱情,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婚前财产公证与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相违背,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走进婚姻就意味着双方无私奉献白头到老,而钱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婚前财产公证既是对婚姻缺乏信心的表现,也是对夫妻感情的亵渎。如果在步入婚姻殿堂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对爱情的否定,谁会带着疑虑走进婚姻的围城去过小心翼翼、担惊受怕的日子。常言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大难尚未临头,就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大难真来了,岂不飞得更快?当然,如果能对未来婚姻生活有信心,那么根本不需要靠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此外婚姻不应该有爱情以外的事物来亵渎她的神圣。恋爱的男女,应该以真爱而结合,不应因为美貌、金钱而组成婚姻,婚姻是基于爱情、信念的结合,对于爱的信任,对于婚姻的忠诚,没有必要去婚前公证。除非,对婚姻抱着不真诚的态度。当然结婚并不能保证不离婚,如果真的走到离婚那一天,婚前财产公证会减少许多纠纷,这样的想法是理智的。没有人会在结婚的时候,就想到离婚的情况。因而只有信任与真诚,才会使婚姻更加美满,使婚前公证完全没有它的意义。 2、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生活的矛盾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的确,每个人对婚姻都有着长长久久的期望,但婚姻的目的却各不相同,有的人为了爱情结婚,有的人为了贪图财产结婚,婚前财产公证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而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保护。现实婚姻并不是那么理想,它不会象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与结婚的实质发生冲突和现实生活的目的不同,与我们期望的传统的感情存在着差异。如今社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观念也不断的影响着我们,现实与爱情成为人们讨论最多的话题。不知不觉中现代人的爱情变得越来越现实,婚前的财产公证就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需要公证的爱情我们需要吗?因此,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在许多方面让人无法接受,婚前财产公证与感情某种程度上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