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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如果...
根据法院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无论交通事故诉讼金额多少,都属于基层法院管辖。镇法庭是县法院的派出庭,属于同一个单位,是在县法院立案还是镇法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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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非道路上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伤者预付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交了诉讼费用,并且交给你一张举证通知书,则此案件人民法院已受理.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你应当在这20天期限内的任何一天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证据而不是在家等.并且,你也可以咨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可查询此案件交由哪位法官,哪位书记员负责此案.依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在案件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收到法院的传票,至于你所说的情况,还需要到人民法院了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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