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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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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处罚过重,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被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处罚过重,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妓女被捕的,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为人可以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请求公安机关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后果,证明自己被胁迫或者欺骗,实施立功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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