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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原判决法院档案保管部门要求复制审判文书。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
你先确定是在法院离婚,还是在民政局离婚。如果确实是在法院离婚,再想一想,是哪位法官办理的?你就找那位法官,由他来给你查找档案,一定能够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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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离婚判决书丢失,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申请复印离婚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离婚判决书使用。所需费用是几十元工本手续费。《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离婚判决书丢失的,可到原判决法院肥西小庙法院档案保管部门要求复制审判文书。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你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3、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离婚判决书丢失,可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室查阅档案进行复印。查阅档案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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