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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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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取保候审应及时解除。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担保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满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在收到决定机关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情况。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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