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营业外收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机械等使用寿命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两年以上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以及其他不属于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顾名思义就是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产生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的,可引起资产流入企业的事项,满足此三条即为营业务收入。那么,营业收入包括哪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工资支付项目: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③按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奖励收入、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2)工资支付的标准:我市企业职工根据职工所在岗位(职位)及技能,对照《苏州市企业职工技能工资标准参考表》执行。(3)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4)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5)工资支付的时间: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①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②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新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③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在当代社会,现在交通事故一旦发生的话,那么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在驾驶自己的自驾车,还有一种情况的话,就是在驾驶营运车上,他们是以工作为目的所进行的一种驾车的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所出现的一个交通事故的损害的话,是有误工费用赔偿。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计时或者计件的工资;单位发的奖金; 2.津贴和补贴; 3.加班加点的工资; 4.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职工的工资总额就是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