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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必须得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才能办理,但是诉讼离婚就不一样了,如果双方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那就可以在居住满一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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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在其他手续方面,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离婚的过程比较复杂,一方面是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方面是看看对方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对于能不能异地离婚都需要哪些相关的材料其实和本地办理离婚的材料是一致的。只是大家还要看清双方的居住时间来确定上诉的人民法院。大家在办理这类案件时还要带好相关的资料。
看是异地法院否是法律上规定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案件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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