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拘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留他人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侵犯非法拘留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的身体自由权,是指不受非法干预的人格权,即在法律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身体行动的自由权。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损失。
非法拘禁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所谓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是指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行为人为索取非法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本法第239条的绑架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况下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例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留、殴打、侮辱情节是这种情况。
非法拘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