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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抚养费不是必须要同时进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的抚养费、探视权等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夫妻无法达成协商的,由...
不能,探视权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被随便剥夺。所以,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不能阻止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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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双方对探视的方式、时间、地点和频率等进行协商确定,无法达成一致,由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实际居住地的生活消费水平以及子女的年龄、教育程度、实际支出、抚养人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父母双方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定。
探视时间及次数,应先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探视虽说是一种权利,但是行使不当,不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长的,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中止,此后,可恢复的。关于抚养费问题,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等确定
关于起诉抚养费反诉探视权可以参考以下内容的形式: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 事实与理由: 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法院 具状人: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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