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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行政拘留期间探视程序为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行政拘留探视程序:(一)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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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探视程序是在拘留所规定的接见日期,持个人身份证件接见即可。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如果案件处在侦查和审理期间,为避免串供,一律不允许会见。
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期间探视流程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只有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师可以会见。这在我国刑诉法、民诉法、治安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根据第六十一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入所当日执行到第二日为一日。
治安拘留五天可以探视,派出所不让探视,不合理违反了《拘留所条例》,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如果是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探望。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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