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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明确规定。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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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保全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9条的规定如下: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 《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该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如果单纯是一种创新图案、画稿,没有使用于某一载体之上便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1.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按照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则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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