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吋,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一、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辩护人超过法定期限取保候审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取消审查或变更的表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不应追究刑事责任。2、保证审查期满的。3、发现等待审查决定不当。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到限制,宣布缓期执行,单独适用追加刑,判决尚未发挥法律效力的8、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受审期间,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到达第一审人民法院受审期限的9、被逮捕的被告人,进行司法鉴定尚未受审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到期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