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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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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食品补贴、交通住宿、辅助设备、生活护理、残疾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2、住院伙食补贴赔偿金额 = 出差伙食补贴标准(元/人/天)×70%×护理人数×住院天数3、交通和住宿费的赔偿金额 = 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用赔偿金额 = 合理成本×普通适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 = 协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贴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十级伤残,伤残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条件)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条件)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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