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医疗事故医生的处罚,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况发出警告的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到原发证部门取消执照。2、医疗事故负责的医务人员根据刑法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不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1)在目前社会体制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由于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的存在,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也经常部下留情。患者请多加注意!(2)不发生医疗事故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诊察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诊察人员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医疗事故罪的评估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不是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也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现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什么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几乎是不可能的。
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生一般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履行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如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三)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和治疗。在前款第一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