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法院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事进行判决,没有发生的事情没法裁决,所以叫你另行起诉。安置房双方都有资格分,怎么判决呢?首先要考虑...
在这种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拆迁政策被拆迁,通过产权调换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未缴纳拆迁安置房与安置房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拆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安置房是在双方结婚后取得,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可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如果该房屋是在一方婚前取得,则该安置房属于婚前取得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要看拆迁安置的依据;如果是与原房屋面积,则安置房属于女方父母财产,如果按照人口,则有你的部分; 2、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关键是共同财产的界定。建议离婚时先查清家庭财产的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财产的变动以及债务情况,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伪造债务;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