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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房地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中介、使用、转让、确认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法...
如果法院立案,那么法院会依法取证,并展开审理审判程序。关于对被告的影响无法判断,但是被告应该积极应诉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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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 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有错误,或者是定性不准,混淆了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或者是判刑畸轻畸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受到了侵犯。例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没有回避。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等。
根据规定,对于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最新的法律制度已经明确规定不再轻信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且口供很多情况下本来就是以公安机关录的口供为准的,如果在检察院录的口供和在公安机关的陈述是不一样的话,对此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司法部门也会调查清楚的,犯罪嫌疑人要正确对待录口供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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