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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1,你的情况应该是要对方去公证处做一个声明书的公证,声明的主要内容同意孩子更改姓名;2、然后再拿公证书去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3、办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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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那就看你们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谁了,如果是她就不行,或者你可以和她协商,孩子抚养权给你
离婚后要求要回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的,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就行。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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