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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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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合肥市公积金账户的状态为封存,符合提取条件的,封存状态的公积金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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