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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哺乳期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如果员工不要...
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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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除此之外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好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辞退哺乳期员工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企业违法辞退哺乳期妇女的赔偿责任,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哺乳期妇女的工资损失、一个是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操作不当,有可能两方面都得赔偿。1、哺乳期的工资损失,按不低于该员工标准工资75%的标准支付。标准工资指该员工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公司应当支付给他的报酬,但不包括加班费、夜班、中班等特殊津贴。你所说的津贴是否包含在基本工资内,还得看你们公司规定的津贴性质,但按照你们合同的约定,标准工资应当是不低于3700元的。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难产假和独生子女假都是产假的一部分,企业应当按照员工的标准工资支付工资。3、独生子女假应当在该员工取得政府颁发的独生子女证后才能享有。我个人认为你们公司可以不赔偿这部分工资。根据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假应当是一种优待奖励,是该妇女的一项特殊权利,而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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