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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9)CIETACBJ裁决(0355)号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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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理由之一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一)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存在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经全体股东决议,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或者法院强制解散的,公司应当办理解散手续。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解散呢?1、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时,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其他人。如果解散的公司超过15天没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撤销许可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3、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大会及相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有限公司法人无权解散公司。法律规定的公司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3、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4、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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