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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传播淫秽物品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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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下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人不得把以下人员作为广告代言人: 1、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2、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风险提示:利用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的人员代言的法律责任: 1、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品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传播权包括表演权、播放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内容。 著作权中的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和摄制权。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广告用语要受著作权法保护,就必须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根据对广告用语特征的分析,其可以符合作品的条件。 具体要看你引用的的广告词是否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如果受保护的范围内,你使用该广告语,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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