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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孩子被碰倒,摔伤的原因上分析,现在看初步确定为两个: 第 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与保护孩子安全的义务。 第 二、碰倒孩子一方,可能...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家长要求赔偿作为幼儿园要首先分析导致孩子摔伤的双面原因是因为孩子活泼好动不听从老师的教导自己随性乱跑乱跳偶然间摔伤的还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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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孩子被碰倒,摔伤的原因上分析,现在看初步确定为两个: 第 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与保护孩子安全的义务。 第 二、碰倒孩子一方,可能在行走过程中边和别人说话或者打电话,又或者其它的原因导致的未尽到注意观察周边路况的义务。 因此,从基本的初步原因上分析,孩子摔倒应当由以上两方当事人共同过错所致,那么原则上孩子因此而摔伤所导致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孩子监护人与碰倒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属于管理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属于管理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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