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扶养费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
夫妻之间离婚,抚养费纠纷民事上诉状是上诉状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不是抚养关系。抚养关系是指由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血亲家庭关系引起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它的重点是未成年人,因此夫妻之间不构成抚养关系。【相关延伸】问:祖孙之间有抚养义务吗?答: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赡养子女的祖父母。
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1、当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 2、若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用的权利。 3、扶养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无论义务人生活是否富裕,都必须尽其所能甚至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使受扶养人的生活水平达到与扶养人相当或接近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