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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股东可以分立。但是,双方需要根据法律原则自行协商才能分立。公司分立后,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设立股东,其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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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股东会能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重大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且股东还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股东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1、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2、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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