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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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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法律专家介绍,沈阳市法定婚假期限为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给予一定的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或单位应该照发工资。倘若初婚的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要求,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7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总计为10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5、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不能对抗该权利,即如侵犯了劳动者的休婚假权利的,合同条款无效。
辽宁删除“晚婚”规定,修改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7日”。依照此前我省对晚婚人群普遍执行办法,“3+7”的10天婚假适用到更多夫妻。增加婚假7日的适用对象由晚婚职工扩大为依法办理登记的夫妻,可见辽宁省婚假国家规定2017年婚假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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