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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现阶段法律规定,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行政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受害人“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受害人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打人者被治安拘留后仍然需要赔偿受害人相关损失的,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受害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到法院诉讼追偿。
如果经鉴定确实为轻微伤,不会被判刑,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评价这种行为,主要看两个方面:1、是否构成轻伤2、构成轻伤取决于殴打孕妇的原因,如果擅自殴打他人,可能有挑衅罪的嫌疑。不属于2的情况下,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殴打他人也是行政违法行为,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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