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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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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律强制性规定,股东变更的具体事项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或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是指将一家或多家公司合并为另一家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在消除各自法人资格的前提下合并形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消除了原公司的法人资格。新成立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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