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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 1、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租房协议...
一、注册分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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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 1、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租房协议及公司的人员档案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也可用住房或租房,无需证明;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金额,股东投资比例,注册资金可实缴,可预缴,无需验资,资金少也可以注册; 5、总经理、法人、监事名单及资料; 6、股东和法人的银行盾(目前可在工行、建行、中行、平安、中信办理)或数字证书,此项为新增特殊要求,须在办理前准备好;最好是开户行办理,申请盾可以免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当注明。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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