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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定义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对投保了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负责赔偿,对于非保险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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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依照上述规定,交强险的受害人应排除本车人员、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我们经常所说的座位险其实就是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属于商业险种之一,包括司机和乘客的座位险,它是专门保障车上乘客(包括驾驶员)的一个险种。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时间),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 所以座位险应该赔偿。
交强险强制保险条例有: 1.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如果机动车方有责任的,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不看责任赔,赔偿一般是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医疗费一万元额度内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在死亡伤残十一万元额度内赔: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财产损失二千元额度内赔:衣物损等,超过交强险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具体金额多少,各地标准不同,各人情况不同,需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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