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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同一原因起诉不会受理为什么不上诉呢...
1、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以不当得利起诉。2、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诉讼请求的,只针对当事人的本次起诉而言。如果再次起诉符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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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败诉后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随时可以起诉;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六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否则在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也不会受理。
1、判决书具有既判力、强制执行力,它是对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直接分配的体现。判决书处分的是原、被告有争议的权利义务,那么已经达成调解和撤诉的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判决不再对这些被告的权利义务作出处分,也就没有必要将已经达成调解和撤诉的被告列为判决书中的被告。 2、已经达成调解的被告,法院根据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出具调解书的,法院向该被告送达调解书。若将这些被告列入判决书中,必须要再送达一份判决书,那么一个当事人就收到一份判决、一份调解书,不符合法律的确定性原则,让当事人有混乱的感觉。 3、节约司法资源。将已经达成调解的被告在判决书中继续列为被告,要向一个被告送达两次法律文书。在我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随处可见,所以当被告已经处理了与其有关的民事纠纷后,法院再送达与其无关的判决时,往往不会自动领取,必须要法院送上门去才会签收,这样就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4、为了判决书表述的完整性,可以将已达成调解的被告名字在判决书的原、被告诉辩中交待清楚。并在审理查明部分写明哪些人已在判决作出前达成调解和撤诉。 综上所述,已达成调解和撤诉的被告不应在判决书中再被列为被告,以保持法律文书的逻辑性、严谨性、节约司法资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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