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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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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 (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 (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在哪里,在做什么。 (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要参加打扫卫生。 (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 (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 (6)千万不要离开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 (7)千万不要再触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销缓刑,收监。 (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
县级以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你朋友要去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报道。实行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判了缓刑要进行社区矫正,法院会将判决结果通告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同时告知你你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报到,报道后该怎么办,他们会告诉你。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在缓刑期间想要外出的,必须经考察机关批准。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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