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所需提取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外地的...
结婚是没什么程序观念的,你可以照着你们的风俗结婚,如果娶的是苏州的新娘,可以和长辈探讨下应该怎样安排合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都是大同小异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不可以: 1、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必须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 2、如果当事人目前所在的城市,是属于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试点城市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补办; 3、否则,当事人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并按对方的提示办理。二,补办身份证的一般手续: 1、提交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发给当事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当事人查看后签字; 2、人像采集:申领人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在派出所现场拍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 3、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现场照相后,凭审签后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 4、交纳办证工本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5、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到办证地派出所领取二代证。
当事人应事先咨询父母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要求,具体的迁移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如果是18周岁以下的,应该在监护人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 2,交验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8人已浏览
1,077人已浏览
752人已浏览
2,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