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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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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前自然人无偿提供资金给企业使用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才需缴纳营业税,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如果该借款确属无偿的,则无需缴纳营业税。 二、营改增后自然人无偿提供资金给企业使用不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与我们通俗讲的个人,仅指自然人个人不一样,增值税税收法规所讲的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也应视同销售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营改增后自然人无偿提供资金给企业使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没有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结:其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做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换言之,自然人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只要股东向自己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未偿还的贷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分红,按利息、股息、分红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跟股东借款需要交税。公司注册资本50万,今年从股东借了200万到公司账户用于业务经营,未签署任何借款协议,也不用付利息。——这有违常理,股东与企业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税务局会认定企业对股东的利息收入进行避税。会根据合理税率认定股东的利息收益,让企业补交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因为企业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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