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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
不一定。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靠土地为生,没有了土地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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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有关规定,承包期间,女性结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承包人不得回收原承包地。因此,农村妇女结婚后,户籍未转移,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对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时仍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有些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与已婚妇女和母亲定居的儿童不同,拒绝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不合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必须立即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果女儿户口没有迁出,还在本村,村里按户口分配补偿款时,女儿有权要求分到补偿款。 2、但如果村里是按被占用土地的面积补偿,出嫁女儿在村里没有承包地被占用,就不能得到补偿款。
要是户口迁出去的外嫁女,视情况而定,要是属于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也是具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而要是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没有丧偶或离婚这个因素时,是没有资格享受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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