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体要件不同,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对象不同。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
如果员工职务侵占的,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受害人,是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构成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是需要立案侦查的,人民法院是会以职务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果职务侵占的数额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退赔《刑法》第270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私营企业员工监守自盗是职务侵占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7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913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