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鉴定后,可以进行残疾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必须进行。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治疗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与发放残疾证无关,是否能办理民政部门的残疾证,需要按残疾人鉴定标准进行伤残鉴定,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办理残疾证的。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鉴定与发放残疾证无关,是否能办理民政部门的残疾证,需要按残疾人鉴定标准进行伤残鉴定,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办理残疾证的。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 残疾证发放与工伤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鉴定机构,二者没有关联。工伤职工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工伤未到达致残等级的,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3.护理费; 4.停工留薪期工资。 1、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工伤没构成伤残鉴定,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