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分娩室每日二十四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出勤时间正常,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怀孕第一-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第六-7...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个办法就是交给医院处理,如果碰到有些传染性疾病的孕妇或者是本身不愿要胎盘的孕妇可以交给医院处理,医院主要是进行医学销毁。第二个方面也可以自己带走,主要是针对没有传染病的孕妇,带走以后的处理办法,从医学的角度来说,有以下几种:第一,不反对一些产妇吃胎盘,但是产妇在吃胎盘的时候,一定要把胎盘处理的干净一些,因为胎盘在分娩的过程中可能会滋生大量的细菌;第二,自己带走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随意丢弃,可以埋到地底下去,但是随意丢弃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我国高龄产妇可休6个月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到分娩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女职工分娩享受九十天以上的产假。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前提下,女职工可以在分娩前15至75天内获得90天的全额产假。申请产假报告,产前10周内提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批准的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
1、产检算正常出勤,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758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