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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籍在男方家里,办理离婚手续时候,需要男女双方一起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以及各自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户籍所在地民...
规定是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所以,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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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问题: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双方户籍都不在深圳,能否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了解一下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途径: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离婚证即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证件;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夫妻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文书。 对于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 对于通过诉讼离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应当提供至起诉时被告在某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居住证,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分析后再回答提出的问题:如双方打算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应当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由于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深圳市,无法在深圳市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在起诉时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某区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可以提供相关居住证明的话,则可以在深圳市的区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否则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是否能到女方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关键看女方的户口是否还在老家。如果在,可以;如果不在,不行。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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