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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丢失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
个人文件丢失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到市政府政务厅退休审查窗口,正式重建文件。如果女性员工不超过50岁,男性员工不超过60岁,在档案馆和相关档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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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并且具有资质才可以管理档案,不能说丢失就丢失,查阅档案应该有查阅记录,调档转移应该有回执,办理移交有移交记录。应该能查到的,你查阅一下借阅档案记录。调转转档回执,档案花名册,如果查不到也有可能档案管理人员,把两人的档案装在一个档案袋里。你的自然就查不到了,如果不发生灾害,轻易不会丢失的。除非你单位管理档案不严格,不认真,胡乱放。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 【所需材料】 单位应提供: 1、重新补签的劳动合同书; 2、终止、解除合同文件。 【办理程序】 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标,负责组织收集补办人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办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岁,男职工不超过60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档案部门查找原调配程序,招聘名册可以补充职工人事档案。如果单位不存在,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地方,劳动部门可以放宽到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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