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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网络赌博抓到按照涉案金额处置,一般以5000元为界限。涉赌金额5000元以下算是娱乐性质,不追究刑事责任。超过5000元的,按照以下条文...
只要不构成赌博罪,参与网络赌博一般会给予行政处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资金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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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犯罪,最好请律师进行辩护代理。
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加深,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起,对于网络赌博,法律是如何认定和处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网络赌博罪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如何处理网上聚众赌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构成赌博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资金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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