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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变更税务登记证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
看具体情况:1。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未变更,无需变更。2、如有重大变化,需变更。具体请查看以下法律规定: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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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办理: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五、收费免收费
看具体情况:1。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未变更,无需变更。2、如有重大变化,需变更。具体请查看以下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是法人、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公司名称发生变化,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也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如果以上不变,不需要变更,只需要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和协议,股东人员和持股资金即可。
需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经营范围变更的原因、增加/减少经营范围的具体项目、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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