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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权过户流程: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
1、购房查询信息现场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现场看房、调查地点、讨论价格,确定购房意向。2、签订了二手住房销售合同。3、双方共同到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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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约。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3、登记。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产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取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1、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3、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1、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3、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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