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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是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之 一,更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欺诈)的根本界限。一般认为,所谓非法占用为目的,是指以将公私财物...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是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之一,更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欺诈)的根本界限。一般认为,所谓非法占用为目的,是指以将公私财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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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纠纷强制执行的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和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民事纠纷强制执行的解答: 1、强制执行启动了,可以执行他的所有权财产与一切可支配财产(包括财产性收益)。 2、真要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则属于丧失履行能力,则可以有以下方式来处理:一是双方达成新的履行计划,按计划偿还;二是由法院中止执行,发给债权证书,等其有履行能力时再行启动执行;三是对于标底额较小,且被执行人身体健康,可以允许其用劳务活动的收益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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