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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买的房子婚后不用算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获得的财产,而婚前的买的房子,它的获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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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孙先生是2004年结的婚,当时的婚房是他个人出资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久前,他和爱人为了工作方便,将原来的房子卖掉,又重新购买了一处房产。孙先生说买新房所有的钱全是卖的原来的房子所得。 虽然新房的房产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是孙先生这两天一直在想,用婚前财产婚后购房,那么这个新房还算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吗?他认为,这只不过是用自己的钱,将房子的位置换了一下而已,这个新房应该算是自己的婚前财产。 律师解答: 严格上来讲不属于婚前财产。 “按照《婚姻法》规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孙先生的这处新房应该不属于婚前财产。”孙律师对记者说。 谈及原因,孙律师解释说,最主要是没法证明买新房用的钱就是卖原来房子的钱。这个很难举证。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孙先生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 虽然难以举证,孙律师表示,孙先生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与妻子协商,写一份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下,约定此房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最稳妥的方法,是在签署协议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孙律师说。 综上所述,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全额买房仍属于婚前财产,但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
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情况。一般而言,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则直接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婚前购买的是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共同偿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情况而定。 一、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这属于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这种情况又分为三小类: 1、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另外一方名下的,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的这种情况,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可以认定按出资额按份共有。 三、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予明确界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通常考虑出资多少,由婚前购房一方取得房屋,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延伸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一)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三)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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