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情况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有具体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赡养是赡养,继承是继承,不要混淆,不赡养有法律方式可以解决,该采取的时候必须采取,否则不能以此为由对抗其继承,遗嘱继承是另一回事。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不把自己的钱款或者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再不孝顺,也是自家的根,也给自己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别人做不到这。另外除非当事人自己主动承认是老人的个人财产,而且就是不要,否则视为家庭财产,用于家庭的生产生活,到时候还的回到这个家庭的生产生活来,这显然不属于继承,差不多等于物归原主,这个主是以老人儿子为户主的家庭。宪法明确了国家保护家庭,其他法律不违背宪法,出现矛盾就是其他法律适用错误
赡养祖父母可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名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费用,按照以下标准统一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金额,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可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具体的分的分摊方式和额度。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60岁以上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 划分和确定供养亲属有以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颁布);(3)《劳动保险问题解答》(1964年全国总工会);(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23日劳动部颁布);(5)《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函[2004]256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7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947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