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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应当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
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问题,法院作出解决纠纷的判决。 注意起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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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但最基本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6、同时考虑男女双方的教育背景、收入状况、生活环境等。
1.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但是也不是说百分百的就判给女方,如果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未来的成长不利,也是可以交由男方抚养的。 2.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依据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收入的20%-30%给付。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依据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20%-30%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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