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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双方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由警察部门调停,无法调停的当事人双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我国《道路交通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对于以上情况,若你方存在误工事实,你方可以向责任方主张误工费,就误工费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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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正式施行。 2、其中第76条被修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之后再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其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关于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你方可以拒绝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前,可以先由伤者垫付相关费用,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再解决赔偿问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之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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