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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公司空头支票情节严重的,涉嫌票据诈骗罪。一、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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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空头支票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规定;《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10月9日发布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存款人签发空头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的规定,当地人民银行对贵公司实施处罚是有一定依据的,当然如果贵司不服此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这一行政处罚。
1.单位和个人要签发支票时,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将支票上的各要素填写齐全,并在支票上加盖其预留银行签章。 2.出票人预留银行的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4.支票的日期、金额、收款人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支票上的其它记载事项更改的,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但支票上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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