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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
一般情况是不得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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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一般在一个月内交警会通知你取车。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28天左右,这里的时间是指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交通警察应该在10个工作日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得认定书的3天后可以去取车。因此,停车的天数一般在10天左右,最多不超过20天。如果有其他情况,必须向上级机构报告进一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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